本网讯(李艳) 近日笔者获悉,根据《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生党员、优秀研究生党员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08〕21号)文件要求,中共湖南省教育工作委员会对各个高等学校组织推荐的学生进行审定,评选出了378名优秀党员。我校刘林、易婷婷、唐璇、常婷、曹花、林铁6名学生党员获此荣誉称号。
我校党委认真开展了评选此次优秀大学生党员、优秀研究生党员活动。秉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从党员的思想品德、专业学习、社会实践等方面来进行评选。希望在校学生以他们为榜样,树立理想,坚定信念,发奋学习,增强本领,修养品格,砥砺意志,努力成为社会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和谐校园建设,为湖南富民强省,为祖国繁荣昌盛,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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