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刘梓缘)近日,湖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公布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工程”第二轮建设立项单位名单的通知》(湘教通[2016]580号)文件,经全省各高校申报,专家论证推荐,教育厅审核批准,我校及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9所高校入选湖南省首批“平安校园建设工程”第二轮建设立项单位,建设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
2013年,湖南省教育厅启动“平安校园”项目建设工作,我校成为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工程首批建设立项单位,建设期为3年。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下,在全校各二级单位和师生员工的积极参与下,经过三年“平安校园”项目建设,我校于2015年顺利通过省教育厅检查评估,被省教育厅评为湖南省“平安高校”,2016年8月,学校申报“平安校园建设工程”第二轮建设,又得以顺利通过。
校综治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一年,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维稳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要求,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平安校园建设工程”为契机,以“平安学院”建设为主要平台,以细化综治重点工作考核为手段,进一步加大投入,提升校园治安防控能力,积极消除校园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扎实完善校园安全稳定规章制度,积极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为学校的发展和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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