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是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也是从严治吏的战略之举。切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应把住四道重要“关口”。
精准识别干部优劣,管好“入口”。通过政治标准“精准识别”,把信念坚定作为新时期好干部第一标准;通过环境“精准识别”,深入了解干部的交际网、朋友圈,特别是“八小时”外的活动情况;通过制度“精准识别”,坚持“凡提必核”制度,重点从个人事项报告中分析和判别拟提任干部对组织的忠诚度、有可能存在问题的蛛丝马迹;通过实绩“精准识别”,多听群众反馈,多看民生实绩,关注优点之外还要多研判缺点。
实施交流离任制度,拧紧“接口”。加强干部交流离任制度建设。如在高校建立任(聘)期届满交流制度;制定任(聘)期届满到一定年龄提前退职制度;制定任(聘)期累计到一定时间提前离岗制度;建立鼓励教学科研人员任(聘)期届满自愿提前转岗制度。切实可行的交流离任制度一旦制定,就要严格执行、落实到位。
加大问责调整力度,守住“出口”。要“下”之有据。对问责或调整下去的干部,必须严格按《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我省出台的《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执行,不能有任何主观随意性。要“下”之有序。针对被问责干部的调整程序非常严格、细致,必须遵照相关规定程序执行。要“下”之有力。处理要公正,一视同仁,不能搞亲亲疏疏;态度要一致,坚持到底,不能时紧时松。要“下”之有情。对“下”的干部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并允许干部申请复核和申诉;要体现人文关怀,妥善安排和合理使用下来的干部,切实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帮助。
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控制“闸口”。注重评价内容的全面性。要从德、能、勤、绩、廉、法等方面进行考核,既考察能力素质,也考察群众满意度。注重评价范围的广泛性。要坚持组织认可、同行认同和群众公认相结合的原则,多元设置考核评价主体。注重评价标准的科学性。要坚持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坚持结果与过程相结合;坚持“显绩”与“潜绩”相结合。注重评价形式的多样性。要采取集体测评与个别谈话相结合;平常评价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网上测评与现实评议相结合;分类座谈与问卷调查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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