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中国扶贫发展中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今天共同发布《连片特困区蓝皮书:中国连片特困区发展报告(2018—2019)》。报告指出,产业扶贫肩负着贫困地区“一次性扶贫”向“可持续性扶贫”迈进的重要使命,既要因地制宜、体现特色、突出比较优势、增强市场适应性和竞争性,更要探索扶贫产业的健康运营机制,要积极提升扶贫产业的益贫性。
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求实现高质量脱贫,可持续发展的扶贫产业是前提。产业扶贫以市场为导向,以贫困地区特色资源禀赋为基础,以产业规划、产业选择、产业发展为核心,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产业扶贫政策为支撑,以贫困人口脱贫增收、贫困地区区域经济增强为目的,是以产业扶贫方式发展起来的支撑贫困人口就业、增收和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相关产业。
产业扶贫的益贫性是指产业对贫困人口的有利程度,若贫困地区产业扶贫的推进使贫困人口获利程度高于其他人群,则其益贫性越强。报告指出,通常由于贫困人口在资金、能力等方面的劣势,产业扶贫容易出现“精英捕获”现象,使贫困人口难以获利。因而,产业扶贫成败的关键在于其益贫性。益贫性、脱贫成绩应该成为产业扶贫成效最主要的衡量指标。不过,益贫性不能仅仅局限于经济利益或者收入,与多维贫困对应,益贫性也应体现在多个维度上,如更利于贫困人口的收入增长、更有利于贫困人口的就业机会、更有利于贫困人口的能力提升、更有利于贫困人口的自信心和自强意识的培育等。
报告认为,产业扶贫并非天然具有益贫性,要发挥扶贫产业的益贫性需要建立贫困户与产业发展各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共享机制等益贫机制。实践中,各地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土地托管、订单帮扶等多种形式,让贫困人口分享产业发展的收益,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特别是在多维益贫效应发挥、多维益贫机制创建方面还有很大潜力可挖。而益贫机制创新则是发挥产业扶贫多维益贫性,提升产业扶贫成效的核心要点和主要抓手。
产业扶贫的益贫性一方面取决于扶贫产业本身的发展、产业扶贫中多元主体“责权利”联结与分享机制等,另一方面还取决于贫困户自身的生计响应。即要做到“他者”外援与“自我”发展的有机统一。产业扶贫益贫机制创新中,要充分尊重贫困户的生计特征、生计意愿,将引导农户生计响应内化到产业扶贫益贫机制建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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