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1%,进入大众化阶段,这是历史性的成就,在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和社会对人才的强烈需求方面功不可没。
经过一轮快速发展之后,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虽然这些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运用社会学的观点和方法去分析这些问题,寻找解决的办法对促进高等教育与社会协调发展无疑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一、发展高等教育是实现社会协调发展的理想选择
社会学是研究“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条件和机制”的学科,包括社会结构的各个要素在社会发展中扮演什么角色、发挥什么作用、要素之间会产生什么冲突?如何化解这些冲突?等等。高等教育是社会结构的组成部分之一,早期的教育社会学家帕森斯就认为“学校在价值传递、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1]。从19世纪中叶,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高等教育开始从封闭逐步走向开放、从“孤芳自赏”到逐步走向主动服务社会,高等教育除了帕森斯所认识到的价值外,其推动社会向理想目标迈进的功能日益凸现,成为“对现在和未来都会产生影响的一种力量。”[2]综观现代社会发展历史可以看出,高等教育是人类文明与繁荣的重要标志,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源。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也证明:高等教育发达,国家经济发达,社会稳定;反之,经济落后,社会动荡。因此,实现中国社会和谐快速发展,实施科教兴国,加快高等教育的发展是理想的选择。
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高等教育的发展,除了考察她的作用和价值外,我们应当从更为广阔的视域考察高等教育在社会结构中与其他社会系统的矛盾,对其可能出现的与社会大系统及各个子系统的冲突有较早的预知和比较充分的防范措施,从而构建起高等教育与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行机制。现代社会学研究的深入对我们研究高等教育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和谐拓展了思维空间,广义的社会学强调研究具有社会意义的问题,亦即研究个体的社会化对于整个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意义,强调扩大“个体”的内涵,即个体既可指单个的人,也包含社会意义上的群体和单元[3]。高等教育的发展受制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环境等方面,社会的良性运行不是单兵独进,而是整体连动。基于这一认识,高等教育与社会的和谐,不仅包括高等教育这个个体与整个社会大系统及大系统中的各个子系统的和谐,还应注意高等教育内部个体与个体之间、个体与整体之间的和谐。
二、当前高等教育与社会冲突的主要表现
我国高等教育在经过一轮快速发展后,已经或可能出现的与社会冲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社会投入保障滞后与规模扩张超前的矛盾
高等教育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支持,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到今天规模也是社会支持的结果。高等教育在学学生从1998年的623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2300多万人,6年时间学生规模增加了4倍。但是,必须看到,相应的社会投入的保障体系和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尚未健全,目前仍然实行以国家财政为主的单一的高等教育投入体制,国家确定的到2000年财政性教育投入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的4%远未实现,2002年国家教育财政支出达到“十五”期间最高水平,为3.32%,2003-2005年分别为3.28%、2.79%和2.16%。[4]近三年的教育财政投入不仅未向预期目标接近,反而逐年下降。全国高等教育生均财政性教育投入也呈下降趋势,1998年为8674元,2002年为6923元,2004年为5552.5元。为应对扩招需要,高校不得不将大量的经费用于征地和校舍建设,内涵建设经费所剩无几。中西部地区地方高校背负沉重的债务是较为普遍现象。周济部长在回顾2004年教育工作时说:“觉得最难的还是教育的投入不够。”[5]
(二)社会需求的多样化与趋同的人才培养模式的矛盾
高等教育大众化是社会对高等教育需求的必然,大众化的表面现象是高等教育入学率的提高,量的变化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的变化,马丁·特罗在总结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规律后提出了高等教育发展的预警理论,量的区别仅仅是表面现象。与精英高等教育的本质区别而本质区别是办学层次的多样化、培养目标的多样化及适应多样化的社会需求。高等教育作为社会结构的组成部分之一,既要为不同的精神消费对象提供相应的消费服务,还要为不同的社会需求输出不同的消费产品。虽然高等教育分类发展的呼声越来越高,政府引导高等教育分类发展的力度越来越大,但从许多高校的发展定位看,迫于竞争的压力,目标定位错位,以层次提升的阶梯性目标为发展目标,比较普遍地存在着向高一层次高校看齐的倾向,重心上移,办学目标趋同,人才培养模式千校一面。特色性和针对性没有彰显。结果导致一方面在低水平上模仿,办学质量不高,人才输出与社会需求脱节;另一方面出现人才需求的空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结世界高等教育时指出的“多样化是当今高等教育中值得欢迎的趋势,应当全力支持”[6]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三)师资队伍建设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
教师队伍是高等教育最重要的资源,但当前教师队伍与高等教育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相当突出。一是教师总量不足,师生比从1998年的1:9.73提高到2002年的1:20,有的学校超过1:30。以湖南高校为例,2002年承担3门课程的教师达60.2%,最多的承担6门课程,周20课时的比较普遍,最高的达40课时[7],导致教师工作量大幅增加,疲于应付。二是素质不高,近几年虽然高校教师总量有较大增长,但新补充的教师基本都是刚毕业的,特别是一些地方高校,大量本科毕业生直接从学生走上大学讲台,即使具有硕士、博士学位,也没有经过系统的技能训练,绝大部分地方高校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及具有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比例远远达不到教育部规定的要求,按部就班地应付教学都相当困难,教学改革更从何谈起。三是教师“主业”与“副业”的倒置,教学是教师的天职,许多高校在政策导向上,重科研轻教学,“教授”不“教”已是较为普遍现象,青年教师迫于竞争的压力将主要精力放在个人学历和职称的提高上。再加上一些社会服务的诱惑,“主业”——教学在一定程度上反倒成了教师的“副业”。
(四)教育公平的理想追求与实际需求的矛盾
教育公平是一种理想化的社会追求,但这种追求与现实存在很大差距。一是体现在入学机会上存在着明显的不公平现象,2005年全国高等教育平均毛入学率达到21%,其中北京、上海、天津已经超过50%,进入了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东部一些省已接近40%。而西部地区的部分省还没有达到15%,如贵州、云南分别为11%、14%。加上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农村与城市的差距,高额的学费负担使一些经济贫困的学生不得不放弃大学的升学念头和机会。二是高校布局上,国家重点高校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市,与此同时,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所拥有的高校份额也远远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心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学生享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又远远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学生。三是高等教育的投入上,重点高校是国家重点投入对象,相应的是重点高校集中地区的考生优先享受国家的优质高等教育教育资源。四是受市场的影响,不可抗拒的形成了经济发达地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高校优质教育资源(教师)的掠夺,这已是不争的事实。要真正实现教育公平或相对公平还有相当长的路程。
三、化解高等教育与社会冲突的对策
高等教育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高等教育之所以产生并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是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依赖的必然结果。人类社会总是处在各种矛盾的冲突中,也总是在不断地化解矛盾。可以说,各种矛盾冲突和人类化解矛盾冲突所采取的办法推动了人类社会的不断前进。当前,针对高等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矛盾,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高等教育与社会协调进步的需要。
(一)建立以政府为主的高等教育投入体系
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认为,经济在社会系统起着决定性作用,居于支配地位,因而也从根本上制约着高等教育质量。没有经济基础作支撑,高等教育发展的目标仅仅是一种美好的设想。“有组织的教育系统不是靠口号和良好愿望来运行的,是靠资金来发展的”[8]。高等教育是一种准公共产品,政府应主动承担起投入的责任。因此,要从真正落实科教兴国的战略高度从法律上保障对高等教育的必要投入,确保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做到“三个增长”。同时,在我国目前财政投入不足的情况下,高等教育作为一项社会事业,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高等教育法规定的“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9]运用市场机制,借助社会的力量,切实解决高等教育经费严重不足问题,切实改善各高等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
(二)高等教育自身要加强外适性结构调整
社会学认为,任何个体和局部都扮演着不同的社会角色,角色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依存于一定的角色关系,这种角色关系就是社会互动关系,互动是社会形成的条件。高等教育作为社会角色之一,在现代社会系统中充当作重要角色,要继续确保或提高其角色地位,必须建立一种适应外部环境的结构体系,即通过积极主动的内部结构调整建立起外适性结构。第一,整个高等教育系统要对应多样化的社会格局建立多样化的内部结构体系,以满足多样化的社会需求。这种内部结构体系应保持其层次结构与个体目标指向的相对稳定性,避免目标趋同;第二,个体高校既要在高等教育系统中找准自己的角色位置,又要在社会这个大系统中找到对应的角色舞台,也就是说,个体高校无论在其属性子系统还是在社会大系统中都要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第三,适应多样化的社会需求,高等教育要加强“生产”性结构调整,如专业学科的调整、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等等,无论是输入还是输出都能满足多样化的社会消费需求。高等教育只有建立开放性的外适性结构才能实现与其他角色的良性互动。
(三)各高校要建立适应社会需求的质量监控体系与良性运行机制
质量是社会认可和接纳高等教育的价值尺度,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是确保高等教育社会地位和密切社会关系的关键。虽然高等教育质量受制于内外各方面因素,社会对高等教育质量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主要因素还是在高校自身,在加强质量的外部保障体系构建的同时,各高校要切实加强质量的内部保障体系构建。一是强化中心意识,质量是高校的生命线,要围绕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特别是要通过内部管理体制和分配制度改革构建起教学工作的保障体系和良性运行机制,使中心得到有效保证;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清华大学前校长梅贻奇先生说的“大学者,非大楼之谓也,乃大师之谓也”至今被人们传诵。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是学校立校之本、兴校之基、质量之源,要象当前建“大楼”那样,加大师资队伍建设的投入;既要提高高校教师的职业技能,又要提高他们的社会职业道德水平;三是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各个环节的质量规范和质量标准,把教学质量考核纳入常规管理。
(四)国家在政策上要坚持重点和公平兼顾的原则
公平合理是人类社会的价值追求,但绝对的公平合理可能只是人类的一种理想境界。正因为如此,才有重点和一般之分。在我国现阶段,东西差距、城乡差距、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这些差距体现在高等教育布局、享受教育机会等方面尤为突出。
这些差距的产生除了历史、区位的原因外,客观地说,也有政策性原因。当一种差距悬殊达到社会不能承受的时候就预示着社会危机的即将到来,2005年法国的“城市骚乱”就是缺失公平引发社会问题而致。我们不否认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采取突出重点的无奈之举,但也不能对潜伏的危机熟视无睹。在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后,国家对于贫困地区、弱势群体要给予高度关注,极大限度地为他们提供享受社会公共财富的机会。在高等教育发展和享受高等教育的权益上,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和政策的调控作用。近年来在高等教育方面,配合西部开发国家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重点高校对口扶持西部高校,启动并实施省部共建项目等。加快西部高等教育发展是西部开发的长效之举,也是“造血”式开发。美国的“西部开发”从教育入手,开发前与我国地区差别相差无几,现在美国2600多所四年制大学绝大部分集中在中西部,特别在西部集中了大批代表世界先进水平的高校、科研机构和大公司。其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同时,实施国家向弱势群体倾斜的“补偿性”政策,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及社会和高校多方面的积极参与作用,切实解决弱势群体享受高等教育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