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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的通知

作者:党委宣传…  来源:   时间:2011-04-15  点击:

 

关于申报2011年度

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为贯彻《关于实施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发〔200955号)精神,探索建立大学生德育实践保障体系与实践育人长效机制,促进我校大学生德育实践活动的大力开展,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环节和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改革,引导和鼓励大学生积极开展德育实践活动,从实践中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受到教育,加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解;在实践中增长才干、锻炼毅力、培养品格,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二、主要内容与形式

1、公益劳动。旨在鼓励学生通过参加公益性劳动,培养正确的劳动观念,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并增强创业意识、丰富创业知识。

2、社会考察。旨在鼓励学生通过实地调查、专项调研和主题考察等形式,全面系统地了解和认识有关社会问题,培养用科学方法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

3、志愿服务。旨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救助计划、社会福利帮扶等工作,培养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的道德观。

4、科技文化服务。旨在鼓励学生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提供无偿服务,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素养,培养自身创新能力。

5、其他有助于学生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良好思想道德素质的实践活动。

三、申报要求

1、本项目只受理本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与本、专科生以团队形式申报,每个团队只能申报一个德育实践项目,每个成员只参与一个团队。

2、本项目立项工作需在校内德育实践项目广泛实施的基础上开展,只立项学生自主组织的、人数规模不太大的德育实践项目。

3、所有申报团队均应聘有指导教师,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

4、项目实施以一年为期,且不得超过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时间。

5、申报单位要协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困难,确保项目的实施效果;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项目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

四、立项标准

1、项目实施能达到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的目标。

2、项目设计有创新性,时代感强,可操作性强。

3、项目申请者具备实施项目能力。

五、其它事项

1、申报名额。2011年立项校级项目10个,从中择优推荐5个参加全省评审。

2、经费资助。对立项的省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学校资助一定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领取与报销。

3、验收与备案。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学校党委宣传部依据项目申报材料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材料请于2012420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备案。

4、请各单位汇总后于2011425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A3纸双面套印;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一人一袋,袋子正面贴申请书封面))、申报材料汇总表一份交至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并将申报书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jsdxxcb@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11年度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申报材料”。宣传部不受理个人申报。

 

附件1湖南省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申报书

附件211德育实践项目附件2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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