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申报2011届
湖南省文明窗口单位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现将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申报2001届湖南省文明窗口单位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1〕29号转发给你们,请有意申报的单位,填写好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4份),并附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总结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4份),于7月1日前(A4纸双面套印,一式4份)报送校党委宣传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sdxxcb@163.com。
请校内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早准备,精心组织。
联系人:李洪雄 老师,联系电话:0743-8564834。
2011年5月30日
湘教工委通〔2011〕29号
关于申报2011届
湖南省文明窗口单位的通知
各高校党委:
根据省文明办《关于评选表彰2011届湖南省文明社区(小区)、文明窗口单位、文明街道(路)、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家庭的通知》(湘文明办〔2011〕3号)文件的精神,现将全省高校申报2011届省文明窗口单位荣誉称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资格
凡符合省文明窗口单位评选条件,直接面向社会、服务师生的全省高校基层单位,均有资格申报省文明窗口单位。
二、评选名额
全省高校推荐评选省文明窗口单位2个
三、 评选条件
湖南省文明窗口单位的评选条件按照湘文明委[2005]10号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执行。
四、 评选办法
申报省文明窗口的单位,请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总结材料(2000字以内)。我委评选推荐,省文明办考察,省文明委授予荣誉称号。
附件1:关于评选表彰2011届湖南省文明社区(小区)、文明窗口单位、文明街道(路)、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家庭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