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湖南省苗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过去二十年来,我校在苗学研究方面的成果较多,为服务地区建设发展做出了贡献。现将《关于湖南省苗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大家尽快申报,申报材料送工会张元元同志统一寄出。
吉首大学苗学学会
2013年5月30日
关于湖南省苗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为了充分发挥苗学研究在促进苗族和苗族地区各项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调动全省苗学专家和民族工作者开展苗学研究的积极性,提高苗学研究水平,加强苗学研究人才队伍建设,促进苗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湖南省苗学学会四届三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于2013年进行学会成立以来的首次苗学研究成果评奖活动,并在2013年年会上进行表彰。根据《湖南省苗学学会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现将有关评奖活动细则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按照《湖南省苗学学会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本次评奖设置苗学研究优秀专著奖和优秀论文奖,其中优秀专著40部,优秀论文100篇。
二、评奖对象和范围
1、本次评奖参评成果的时限是1991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本次苗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评选范围为:湖南省苗学学会会员、吉首大学苗学学会会员、湖南省各县级苗学学会会员、苗学研究者、民族工作者等的研究成果均可参加评奖。
3、申报作者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奖项。
4、参评的专著和论文须是评选项年限内的研究成果: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和省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对苗学领域相关问题所作的有较高原创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的调研报告、论文;已公开出版发行的苗族古籍和传统历史资料等。
5、申报参评的专著和论文的主要撰稿人不超过3人。
6、个人或集体编辑出版的论文集或研究报告集不能以专著参评,但允许作者选择其中论文或研究报告参评。系列丛书不能以丛书编委会名义参评,但允许作者以其中相对独立的成果参评。
7、参评的专著和论文,不得有抄袭、剽窃、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以及不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
三、评奖程序
1、每位作者限申报优秀专著2项、优秀论文4篇;多位作者合作的专著或论文原则上由第一作者申报,也可合作者自行协商以第一作者之外的其他作者申报。
2、申报参评优秀成果需如实填写《湖南省苗学学会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一式三份(可复印,也可从“吉首大学武陵山苗族网”下载,网址:http://jdmxxh.jsu.edu.cn/),连同电子表格一并报学会秘书处。(学会秘书处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邮编:418000,电子信箱:wqm6265@sina.com,联系人:吴钦敏 13973072251,滕洋 13087290808。)参评优秀专著的须提供成果原件1份;参评优秀论文的须提供成果复印件1份。
3、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6月10日。超出此时限申报的参评材料不再受理。
4、评奖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即初审、复审和终审。
初审:由学会秘书处负责,主要是对专著和论文参评资格及水平等进行初步审查。
复审:初审结果送交专家组进行评定。评审专家组由7名省内各地苗学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按照相关标准对专著和论文进行评议,以匿名的形式进行打分,提出评审意见。秘书处按照专家组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总分的方式,确定获奖专著和论文的最终排名。
终审:秘书处将复评的结果送交会长办公会议审定。
5、学会将以适当的方式对终审的结果进行公布,并在学会的年会上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
附件:优秀成果申报表
湖南省苗学学会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