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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宣传部关于评选推荐2015年度湖南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

作者:宣传部  来源:宣传部   时间:2015-03-13  点击:

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功能,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评选第八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5〕9号)精神,经研究,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我校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单位申报成果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15年仍在继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也可为2015年以来新近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范围:
    1. 积极探索建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主题教育活动。
    2. 凸显时代特征、突出学校特色,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工作举措与实践项目。
    3. 推动高校进一步发挥文化传承创新功能,促进高校校园文化繁荣的校园文化建设新载体;加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新举措。
    4. 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
    5. 陶冶大学生道德情操、丰富大学生文化生活,具有品牌影响力、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成果。
    6. 推动高校实践育人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营造实践育人文化氛围的好经验、好成果。
    7. 其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二、申报要求
    1. 推荐数量: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我校组织专家推荐1项参加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
    2. 申报材料
    (1) 《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湖南省评审用)(附件1)和《第八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教育部评审用)(附件2)。
    (2)申报成果文字说明材料(3000字以内)。 包括申报成果的工作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 申报成果文字说明材料分2类上报,一类为湖南省评审用,该类材料中不得出现学校名称等妨碍专家公正评审的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另一类为教育部评审用,不作其他要求。
    (3)有关附件材料


    3. 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表(湖南省评审用和教育部评审用各2份)、申报成果文字说明材料(湖南省评审用4份,教育部评审用2份)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并交至吉首大学党委宣传部(教工活动中心三楼)303办公室。
    (2)《申报表》、申报成果文字说明材料、有关附件材料的电子版(大小不超过8M)发送至吉首大学党委宣传部邮箱jsdxxcb@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栏注明“XX(单位名称) 2015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材料”。


    4. 截止时间
    2015年4月10日。逾期申报将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福维, 联系电话:15074398243


 
    注:相关附件请见OA系统。 


 
中共吉首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5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胡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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