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成为我校非直属附属医院-吉首大学新闻网




本网讯(教务处 医学院 供稿)近日,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联合下文批复了我校《关于请求将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作为协作型附属医院的请示》(渝卫复〔2014〕182号),同意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作为我校非直属附属医院,对外挂牌为吉首大学附属黔江医院。
为充分利用现有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夯实我校医学及医学相关类专业办学基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社会服务能力和影响力,学校从2013年开始就启动了吉首大学附属黔江医院的建设准备工作。在主管领导黎奇升副校长的带领下,学校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医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曾多次到具有三甲医院资质的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实地调研、协调、指导工作,在争取黔江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学校正式向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交了《关于请求将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作为协作型附属医院的请示》(吉大行政〔2014〕54号)。2014年暑假期间,黎奇升副校长带领教务处和医学院相关负责人专程赴重庆市卫生计生委、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卫生计生委进行了专题汇报,取得了省内外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同时,亲自部署了迎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对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申报我校非直属附属医院评估工作。2014年10月23日,黎奇升副校长带领学校相关部门,亲临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评估现场进行汇报并参与评估工作。由于严格按照《重庆市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评审指标体系及评分方法》,扎实做好了迎评的前期工作,顺利通过了相关部门进行的全面评估。
按照我校对医学院专业发展的布局,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的临床教学工作将安排在具有该专业办学优势的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目前,该医院已承担了我校一届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生的临床教学工作。在此之前,湘西州人民医院承担了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临床教学工作。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成为我校协作型附属医院申报工作的成功,标志着我校已拥有两所能承担临床教学工作的附属医院;同时,为我校可持续的与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在本科教学、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奠定了基础,为我校办大、办强医学教育赢得了优质的办学资源和条件,为我校医学院的发展增强了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黎奇升副校长、冷志明处长和麻明友主任在医院与我校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生亲切交谈

医学院组织的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师资队伍教学培训

黎奇升副校长在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卫生计生委组织的附属医院验收评审会议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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