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5年“校园之星”终审评选活动圆满结束-吉首大学新闻网




本网讯(学生记者胡斯璇 傅叶芝)12月4日晚,我校2015年“校园之星”终审评选活动在砂子坳校区模拟法庭隆重举行。副校长龙先琼,校团委书记王艳、副书记汪淑娟以及各学院辅导员老师出席本次活动,校办、党办主任王先述,党委宣传部部长戴林富,学工部部长周华忠,教务处副处长刘晗,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石维贵担任此次终审评选活动评委。
图为评选活动现场 胡斯璇摄
此次共有12名候选人进入终审,会上通过播放简短的视频一一向大家介绍了“校园之星”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并由第三人进行现场推荐。现场的评委和嘉宾对“校园之星”候选人分别进行提问,最后根据他们的综合表现评选出“道德之星”“励志之星”“学习之星”“创新创业之星”“公益之星”各一名。
在回答现场评委提问环节,学习之星候选人陈瑶说,在学习的道路上要不断进取,追求不止,做到“勤于事,慎于言,敏于行”;公益之星候选人曾海倩说,“尽管生活中有很多不如意,但仍然要用一颗感恩的心去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不忘初心”。
2013年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田晶晶同学上台发言,与现场师生分享了自身的经历。
龙先琼作总结发言,并揭晓了2015年“校园之星”终审的评选结果。他首先代表学校祝贺获得“校园之星”评选资格的同学和当选者。他希望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广大同学能大力宣传和学习他们的优秀品质和宝贵精神,不断弘扬青春的正能量。同时也希望“校园之星”当选者们能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续写人生出彩的新篇章。最后他宣布,陈希明、杨柯菊、陈文亮、吴涛和曾海倩分别当选为吉首大学2015年“道德之星”“励志之星”“学习之星”“创新创业之星”和“公益之星”。
图为龙先琼副校长讲话 胡斯璇摄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大学生中树立榜样,展现我校学生的青春风采。
图为“校园之星”获选者与参加活动的领导、老师合影 胡斯璇摄
(责任编辑;苏卫平 投稿邮箱:jsunew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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