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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关于重申不得在校内举办考研辅导班的通知

作者:纪委  来源:   时间:2009-02-24  点击:
 

中共吉首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重申不得在校内举办考研辅导班的通知

吉大纪字[2009]1

 

各单位:

最近,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在校内张贴广告,招揽学生,举办考研辅导班。为防止不法社会培训机构蒙骗学生,干扰研究生招生工作环境和秩序,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关于 “坚决清理、取缔在高校内部进行的考研辅导活动,高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的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以维持高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规定,现就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各单位及教职工都要坚决贯彻执行教育部的上述规定,不得在校内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得参与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考研辅导班。

二、任何单位和工作人员都不得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

三、保卫处、产业后勤处要加强对校园的管理,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张贴考研辅导的简章、广告等。

四、各单位要切实抓好通知精神的宣传落实,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

请各单位认真落实规定,学校纪委、监察室欢迎广大师生监督举报(举报电话:8564814)。

 

                         中共吉首大学纪委

                          吉首大学监察室

                          2009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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