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民政厅湘征【2008】1号文件精神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湘征【2008】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湘征传【2008】6号)文件精神,我市将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为军队招收士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收专业:
(一)海军通信类,代码:本科080604;(二)计算机类,代码:本科080605;(三)电子信息类,代码:080603;(四)航空电子设备维修类,代码:本科081201;(五)化工设备维修技术类,代码:本科081101;(六)电力技术类,代码:本科080601;(七)广州军区通信类,代码:本科080604;(八)会计类,代码:本科110203;(九)临床医学类,代码:本科100301;(十)多媒体设计与制作类,代码:本科050408;(十一)铁道通信信号类,代码:本科81201.
二、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主要为普通高等学校男性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部队招收士官专业相符,年龄不超过24周岁。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和学术、科研上有表现和成就的毕业生优先招收。
三、招收工作的安排
招收士官工作安排为:6月15日前,宣传发动,完成招收报名工作;7月5日前,完成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确定预招对象和签订协议书等工作;7月底前,吉首市征兵办公室组织集中办理入伍手续;8月10日前组织运输。
四、报名有关要求
我校应届毕业生在本校武装部办公室报名,报名地点:吉首大学新校区武装部办公室(新校区校医院一楼),联系人:刘智,电话:6111113;由学校组织目测初审、初检,确定参检对象;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6月15日18时。
吉首大学武装部
200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