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组织集体学习《准则》《条例》




本网讯(通讯员吕娟萍)11月10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在学院会议室组织全体教师和学生党员集体学习了中共中央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两部党内法规。
该院党总支书记朱廷岚教授作了“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做遵纪守规的模范”的辅导报告。他首先讲了组织学习《准则》《条例》两部党内法规的原因。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统筹安排,把两部党内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党校教育课程、党员学习规划中,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学习教育。广大党员要逐条学习,熟练掌握两部党内法规,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二是学院的特殊性所决定。学院是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广大教师不仅自己模范学习遵守党的纪律,自觉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还要教育广大学生成为政治过硬、信念坚定、纪律严明的接班人。然后他从党的纪律的含义、意义、特征;《准则》《条例》修订的原因、背景、原则;《准则》《条例》的内容;自觉践行《准则》《条例》四个方面,结合学院实际做了深入的讲解。透彻分析了新规中“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和“负面清单、重在立规”的特点。认为新修订的两项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旨在一方面通过廉洁自律准则确立高标准,一方面通过党纪处分条例守住最底线,从而在全党树立起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朱书记要求学院全体党员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其中认真学习是前提,自觉践行是根本,落实责任是保障。党员同志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具体情况,联系自己的职责,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解决最突出问题,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经过认真的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准则》和《条例》出台及时、简洁易懂、务求实效,学习以后体会很深,收获很大。他们表示在以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时刻铭记《党章》,以《准则》严格要求自己,用《条例》约束自己,切实做到“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学习辅导报告会由该学院院长廖胜刚教授主持。
(责任编辑;苏卫平 新闻投稿邮箱:jsunews@163.com)

最新动态
-
2025-06-05
“审核评估巡礼”专栏之六 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突出社会需求导向 创新人
-
2025-06-05
182名毕业生聘任为我校校友工作联络员
-
2025-06-05
我校教师在首届湖南省本科高校创业教育教学比赛中喜获佳绩
-
2025-06-03
我校吉首校区2025年上半年普通话测试工作圆满完成
-
2025-06-02
吉首大学老摄影人闪耀国展镜头绘就 “老有所为”新画卷
-
2025-05-30
我校获批省科协国际与区域合作项目
-
2025-05-30
“审核评估巡礼”专栏之五 吉首大学药学院:分类-融合-协同-驱动 培育高质量药学类人才
-
2025-05-29
学校召开九届一次教代会提案交办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