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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出台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具体措施

作者:李端生  发布日期:2013-07-08 浏览次数:

 

    本网讯(李端生)文学院在7月6日召开的该院六届一次教职工大会上,以郑重书面通知配学校文件附件的方式,要求全院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吉首大学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并在学校该文件《办法》基础上出台了本院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具体措施,如规定“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决议,被举报并核实为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学院将对其处以2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奖评优。”对学术不端行为特别严重者,将给予更大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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